吸毒强戒暂缓怎么处理?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吸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如果不存在吸食毒品行为,且经过尿检不存在阳性反应,可以申请暂缓执行。暂缓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存在法定事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决定对某一项或几项执行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暂缓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