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走档案不走有问题吗

法律援助

    没有问题。户口迁移的管理跟管理档案发布是由两个不同的行政部门管理的,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其档案可以继续保留在原户口地,不办理调动。
     一、户口迁移需要人事档案吗
    1、国家没有规定档案必须随户口的迁移,档案和户口可以放在两个不同的城市,档案转递时要注意,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
    2、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交流机构去。
    二、转户口与转学籍档案分别有哪些流程
    一,转学籍档案的流程:
    1,去学校(现在要就读的学校)所在地人才市场说明情况,开一个《调档函》;
    2,拿上你与原来人才中心的存档协议,带上存档费,调档函,身份证等,到人才亲自办档案的移交手续(一般人才市场会安排快递等,不用本人亲自拿的)。
    二,转户口的'流程:
    1,去老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原籍地派出所)开具户口接收证明,加上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2,审批后,持“户口准迁证明”,到寄档案的人才市场开户口迁移证”,拿回原籍办理落户。户口是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所以,只能去原籍地派出所落户;
    3,如果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地址不一致,落户后,还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