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引发的版权问题

法律援助

    随着公民版权意识的增强,一个新的保护方式应运而生,这就是新闻作品的版权登记。经过版权登记是否就能够有效保护新闻作品的版权?
    2003年6月18日,辽宁省版权局版权法规处的工作人员来到鞍山,为雷锋生前战友、摄影家张峻拍摄并珍藏的200余幅雷锋照片办理了版权登记手续。
    对于张峻同志为雷锋照片进行版权登记的行为,各方人士看法不一。辽宁省版权局考虑到张峻维护版权精神可嘉,授予他依法维权先进个人。张峻因此成为辽宁省第一个获此荣誉的人。而2003年7月14日,一篇题目为雷锋战友季增公开称不赞成雷锋照片注册牟利的文章见诸报端。一时间,关于版权登记究竟是维权还是用雷锋照片牟利的两种观点发生争论。①
    张峻为雷锋照片进行版权登记的行为,涉及到以下三个需要明确的问题。
    一是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新闻作品的版权依法自动产生,不需要登记程序。《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专家们一般也认为,版权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依法自动产生,或随着作品的出版以及其他形式发表而自动产生,不需要履行任何形式的手续。作品上也不需要有任何特别的表示享有版权的形式。②国家版权局于1994年12月31日发布了《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这个办法对计算机软件或许有一定的意义,对新闻作品而言就显得多余了。我们可以想想,如果新闻作品都去版权局登记,全国仅报纸就有2000多家,每天刊发几十万条作品,版权部门根本应付不过来。因此,搞新闻作品版权登记,也不符合行政机关的效率原则。
    当然,《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一条讲明了作品登记的意义: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特制定本办法。从实践看,其登记意义也难以达到。比如,云南省音乐家尹宜公与高梁先生就歌曲《小河淌水》版权发生的争议解决过程就能够说明这一点。尹宜公先生1994年对此歌曲进行了版权登记,2000年,歌曲《大田栽秧秧连秧》的作者高梁向云南省版权局提出申述,称歌曲《小河淌水》的音乐部分是根据《大田栽秧秧连秧》的音乐改编而成的,申请对《小河淌水》音乐部分的著作权归属问题予以调解。经过4年多的调解没有效果。2006年3月15日,国家版权局给尹宜公家属复函:因著作权归属发生的争议,属民事确权问题,行政管理部门无权作出决定,应通过人民法院以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2006年4月6日,云南省版权局以我局暂不撤销歌曲《小河淌水》音乐部分的著作权登记,不利于他们提起民事诉讼为由,作出《关于撤销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决定》。撤销了尹宜公对歌曲《小河淌水》的著作权登记。
    由这次版权争议处理过程可以发现,当其他人对登记作品的版权提出异议后,原作品进行的版权登记无法排除其他人的权利主张,为了方便打官司,版权局还必须撤销作品的版权登记。
    二是肖像照片作品的使用涉及到两个权益,一个是肖像作品的著作权所有人所享有的著作权,另一个是肖像人就该肖像所享有的人格利益。就同一肖像而言,这两方面的权益是冲突的,法律所调整的正是这种冲突关系。具体到雷锋照片的使用问题,雷锋照片的使用权,首先是肖像人专有的民事权利。这种专有性首先体现在形象再现的专有性,即雷锋享有是否准许他人再现自己形象的权利。未经权利人本人即雷锋的同意而使用雷锋的肖像,为侵权行为。雷锋牺牲后,雷锋肖像专有权利由雷锋继承人行使。由于雷锋是孤儿,没有继承人,雷锋的肖像权应由国家代为行使。
    三是公众人物的肖像权例外。按照民法理论的通说,如果肖像人是公众人物,或因他担任的公职,或因司法和警察活动的要求,或科学、文化和教学的利益证明复制自然人的肖像为正当,或肖像的复制与具有公共利益或发生在公共场合的事实、事件或仪式有关,在使用时则不要求有关肖像人的同意。由于雷锋属于公众人物,他的肖像使用就不需要权利人的授权。③
    那么雷锋照片的版权人张俊先生有什么权利呢?他的权利是获得其他人或单位使用雷锋照片的报酬权、署名权、作品的完整权等权利。侵犯了张俊先生拍摄的雷锋照片的版权权利,张俊当通过合法途径予以维护。
    一、虚拟作品可以申请著作权吗
    著作权是不需要申请的,作品无论发表与否,作者对作品享有著作权。如果要申请著作权的,可以向省级版权局申请著作权登记,申请时按要要求提供材料。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第八条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