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账的可以开发票吗

法律援助

    

法律主观:
    


    在民事诉讼中,书证、物证和言词证据是常见的主要证据类型,但随着电子信息产业的高速发展,功能丰富、通讯便捷、操作简便的微信迅速成为人们社会交往、商品贸易、表达情感的重要平台,微信的大量使用为司法实践带来了新型证据形式,微信转账属于电子数据,在司法实践中是被认可的。但是作为证据必须符合证据的三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微信是否是实名认证的,债务人是否是接收借款之人,这是确定被告主体的关键。其次,作为证据使用,其指代的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如果无法证明转账是用于借款还是其他的合同关系的话,那么你的有可能法院不会采纳。如果诉讼,建议尽可能准备完善的证据,足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那么你的诉讼请求被认可的机会就越大。 提醒大家:在仅 有转账记录 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打电话时的手机录音等方式先确认双方借贷关系,起诉后再提供转账记录来证明,也是可以拿回借款。
    

法律客观: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存在疑问的,可以要求侦查人员提供获取、制作的有关情况。必要时也可以询问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的人员和见证人并制作笔录附卷,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进行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