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网吧需要什么条件以及多少资金

法律援助

    开网吧需要的证件:
    1、网吧证;
    2、消防证;
    3、营业执照。需要的资金要根据网吧的规模而定。
    证件办理的次序和关键过程:
    1、网吧证:先去文化局办理网吧特许经营证,办理中要经过填表、签合同、检查、交纳一些相关的管理费、办理网吧法人代表、身份证附印件、网吧技术安全员证书、身份证附印件、网吧工作人员名单最少四个。如果无法办理就要通过网络或别的县或不做的网吧的购置,如转让的网吧那么网吧法人代表的业主名字与营业执照的名字将需办理成为自已的;
    2、消防证:要到消防局办理(消防意见同意书),办理前先送礼。办理时消防局工作人员会对你所要开的网吧进行通风道、通道口、前后门安全出入口等评测,如通过便签发消防意见书;
    3.、安全证:要到公安局办理网吧安全许可证,办理中问一下手机号码,办理时公安局计算机安全科的工作人员会在你办理过程中对你的网吧进行检查,如果检查合格并通过,区公安分局会向市局申报,等批示下来后,就会发放给你网吧安全许可证。
    【法律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八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三)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四)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五)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六)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最低营业面积、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数量、单机面积的标准,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规定。 审批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除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总量和布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