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在武汉买房政策

法律援助

    异地公积金在武汉买房政策如下:
    1、购房者是年满18周岁的完全行为能力人;
    2、购房者必须有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
    3、购房者在武汉有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4、购房者在武汉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已满1年及以上,并且还需出示相关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5、购房者的名下只能有一套住房,如果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则无法在武汉购房;
    6、购房者若在武汉以外的省市已经购买过住房,那么首付款必须是购房款的60%,贷款利率将上浮10%。
    需要的资料:
    1、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2、购房者的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共同借款人,则需出示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若购房者已婚,则需提供结婚证明;若未婚,则需提供单身证明;
    4、购房者的个人收入证明;
    5、购房者的首付款存款凭条;
    6、购房者若想办理公积金贷款,则需提供公积金账户;
    7、银行规定的其它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