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失业金一生能领几次

法律援助

    1.失业保险金领取次数没有限制。失业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失业的,失业保险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也就是说,根据之前累计缴费年限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后,之前的累计缴费时间都将清零,新的缴费年限按照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另行计算。前次失业中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予以保留,可以与按照再次失业是的累计缴费年限计算出来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本次累计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2.失业证怎么办理第一步:办理失业登记,在办理失业证之前需要先办理失业登记。而在办理时除了需要必备的身份证明外,不同的人,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也是不同的。像学生一般需要准备毕业证书,中途退学的就还需要准备退学证明。至于职工,就需要准备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歇业人员需要准备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劳教和刑满释放人员,则需要准备司法(公安)部门的证明。第二步:申请办理失业证,在办理了失业登记之后,就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办理失业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后就会登记造册,加盖钢印,发放失业证了。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