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朋友骗钱,如何是好?

法律援助

    面对朋友骗走了钱财,可以尝试以下方法:1.与朋友直接协商;2.联系朋友的家人处理;3.如果协商未果,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4.如果借款纠纷属于诉讼范畴,当事人需要准备好起诉状等材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报警前应尽量提供案件相关的线索,促进警方侦破案件,尽快追回被骗财物。
    法律分析
    面对朋友骗走了钱财,当事人可以尝试以下方法:
    1. 与朋友直接协商。向其当面要求归还钱款,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偿还。
    2. 联系朋友的家人处理。作为朋友,应该对他们的家人很熟悉。如果朋友不归还钱款,可以找他们帮忙规劝,或者寻求共同的好友一同向其施加压力。
    3. 如果协商未果,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如果不属于诈骗,而属于借款纠纷,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当事人在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需要准备好起诉状、证明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及对方当事人的准确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法院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受理。经开庭审理并胜诉后,如果借款人仍不履行判决或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如果被朋友骗走了钱财,应保持冷静,积极联系朋友。如果金额较大,朋友拒不归还,可以报警。应尽量向警方提供案件相关的线索,以促进其侦破案件,有利于被骗财物顺利追回。
    结语
    面对朋友骗走了钱财,当事人可以尝试以上三种方法。协商、联系家人、报警或诉讼都是解决借款纠纷的有效途径。当事人应保持冷静,积极联系朋友,尽量向警方提供案件相关的线索,促进其侦破案件,尽快追回被骗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160;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机制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机制,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160;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