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机会还是挑战?
法律援助征收拆迁补偿与户口的关系:城市房屋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与户口无直接关系。但对人口密集的小房屋,《条例》规定优先给予住房保障,解决居住问题。
法律分析
一般都是按户算,跟人口没有直接的关系,不过如果当地的政策不同的话,当按照户口来计算的时候,就有影响了。
征收拆迁补偿安置与户口的关系
(一)城市房屋征收
当前,城市房屋的征收主要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中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见,从法律的层面上讲,城市产权房的补偿依据是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和户口没有关系。
实践中,对于房屋面积小但是人口多的情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即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即,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通过住房保障的形式解决居住问题。
拓展延伸
机遇与风险:抉择之际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常常面临着机遇和风险的抉择。机遇如同一扇敞开的大门,引领我们走向成功和成就;而风险则如同一把双刃剑,可能带来挑战和困难。在抉择之际,我们需要审慎思考,权衡利弊。机遇或许意味着新的机会、成长和突破,但也需要勇气和决心去追逐。风险则提醒我们要谨慎行事,评估可能的风险和后果。在面对机遇和风险时,我们需要明智地选择,勇敢地面对,并且时刻保持警觉和灵活应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抉择之际抓住机遇,化风险为机遇,驶向成功的彼岸。
结语
在征收拆迁补偿安置与户口的关系中,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依据是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户口无直接关系。然而,在实践中,对于房屋面积小但人口多的情况,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时,可以通过住房保障解决居住问题。在人生的抉择中,我们需要审慎思考,权衡利弊,勇敢追逐机遇,谨慎评估风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抓住机遇,化风险为机遇,驶向成功的彼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