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起诉是不是就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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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一定。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经过审查,会有以下几种不同的处理:
    1.对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会作无罪不起诉,这种占比非常少;2.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的,可以作有罪不起诉,这种比例大概在10%至20%左右,所以要尽量争取;
    3.对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会作出存疑不起诉;
    4.对犯罪情节较为严重,有起诉必要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上述1、2、3种情形,案件在检察院就终结,不会被判刑。
    第4种起诉到法院后,法院会开庭进行审判,然后会作出以下几种判决:
    1、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会判决无罪,这种实践中比例极低。2021年全国法院无罪判决率仅为约0.0521%,即平均每一万名被告人中,有5.21人被法院判决无罪;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作出免于刑事处分的判决。这种比例也非常低,因为符合条件的,在检察院就已经作了不起诉;
    3、根据具体案情,判处相应的刑罚,符合条件的,会同时适用缓刑,不用进监狱服刑。据统计,取保候审的案件被判处缓刑的比例大概在70%至80%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