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起诉是不是就完蛋了
法律援助不一定。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经过审查,会有以下几种不同的处理:
1.对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会作无罪不起诉,这种占比非常少;2.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的,可以作有罪不起诉,这种比例大概在10%至20%左右,所以要尽量争取;
3.对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会作出存疑不起诉;
4.对犯罪情节较为严重,有起诉必要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上述1、2、3种情形,案件在检察院就终结,不会被判刑。
第4种起诉到法院后,法院会开庭进行审判,然后会作出以下几种判决:
1、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会判决无罪,这种实践中比例极低。2021年全国法院无罪判决率仅为约0.0521%,即平均每一万名被告人中,有5.21人被法院判决无罪;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作出免于刑事处分的判决。这种比例也非常低,因为符合条件的,在检察院就已经作了不起诉;
3、根据具体案情,判处相应的刑罚,符合条件的,会同时适用缓刑,不用进监狱服刑。据统计,取保候审的案件被判处缓刑的比例大概在70%至80%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