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公积金各用一次还能再用吗

法律援助

    

法律主观:
    


    一、夫妻一方的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的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每月由获得的公积金,实际是从 夫妻共同财产 即工资中支付的,由工资积累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公积金,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后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
    2.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收入。
    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本事只归权利人所有,其配偶不享有所有权,但是由知识产权获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稿费或者专栏转让费等。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物但除已经在遗嘱或 赠与合同 中规定只归一方的情况外。共同财产制关注的是 家庭关系 ,这一制度下,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或者赠与获得的财产,与工资收入、知识产权收入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已经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上面有注明不允许其配偶分享的这种情况,则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