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在一起生了孩子,没结婚证,算

法律援助

    你们未登记结婚,所以你们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们有了共同的孩子,分手后对方提供孩子的抚养费是应该的,你担心对方将来不提供抚养费想去公证机构公证,这种情况公证是没有什么强制约束力的,比较可靠的办法就是你们可以通过法院解除你们的非法婚姻关系,同时明确对方对孩子承担抚养责任,把每月承担多少、承担到什么时候都确定下来,如果以后对方不履行抚养责任,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