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两个西瓜需要立案吗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但对于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盗窃,如盗窃数额小,情节轻微等,只能当作一般治安案件进行查处,对犯错误的人进行拘留、罚款、甚至只进行训诫。所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偷了两个西瓜,该行为情节轻微尚未达到认定盗窃罪的标准,危害不大,所以不需要立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第七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