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有哪些组织架构

法律援助

    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具体如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指的是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
    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什么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区别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区别如下:
    1、股权表现形式的差异,股东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两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一半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有住所;
    3、设置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集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4、组织机构设置的标准化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不得设立;
    5、股权转让不同,有限公司限制较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国务院以其他方式进行。
    三、办理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