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行法和基本法的区别
法律援助一、单行法和基本法的区别
1、单行法和基本法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作用不同。单行法:对一般法中规定的某个特别法律事项进行的特别规定;
特别法:特别法是对于特定的人群和事项,或者在特定的地区和时间内适用的法律;
(2)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单行法:单行法是一般英美法系判例法中主要采用的模式,这与大陆法系制定法典的做法是相对的;
特别法:适用于全国的法律称一般法,仅适用于某一地区的法律。单行法、特别司法机关和特别程序法的法外存在,对于民国时期法律解释制度的实践而言,不仅意味着法律解释的一般性规定、普遍性制度与正常性程序容易遭到破坏,而且也使得法律解释活动在实践中呈现出双重背反性的运行逻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单行条例和自治条例由谁制定
1、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区域自治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的单项法规;
2、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