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展规划重点建设区域 2024.01.23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提升“5+5”区域节点城市融合发展:规划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州5个区域性城市以及西青、津南、空港经济区、滨海新区大港、中新天津生态城5个综合性节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十三条 编制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应当使城市的发展规模、各项建设标准、定额指标、开发程序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