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补充侦查卷宗装订顺序有什么?
法律援助律师分析:
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5、受理案件通知书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7、诉讼费收费票据8、送达回证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13、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通知书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16、司法鉴定书17、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18、司法鉴定书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20、调查笔录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23、撤诉申请书2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25、宣判笔录26、送达回证27、上诉状副本、上诉案件移送函28、二审法院退卷函29、二审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30、生效法律文书移送书31、备考表(须空白纸)32、证物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