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重建后如何申请房产证?
法律援助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需重新办理,申请人需在竣工验收后的90日内提交立项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房屋门牌证明、房屋测绘成果等相关文件。
法律分析
需要重新办理。应当自竣工验收结束之日起90日内,由当事人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提交下列登记文件:
1、立项批准文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5、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门牌证明;
6、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测绘成果;
7、其他有关证件、证明。
拓展延伸
房屋重建后如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房屋重建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以下步骤:首先,确保完成房屋重建工程并获得相关验收合格证明。然后,准备以下材料:原房屋产权证、重建工程验收合格证明、重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等。接下来,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完成后,等待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最终领取新的房产证。请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办理房屋重建后的产权过户手续需要确保完成重建工程并获得验收合格证明,准备相关材料并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