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重建后怎么办理房产证
法律援助律师分析:
需要重新办理。应当自竣工验收结束之日起90日内,由当事人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提交下列登记文件:
1、立项批准文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5、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门牌证明;
6、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测绘成果;
7、其他有关证件、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