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标的物的质量、价格等并未约定,应如何处理?

法律援助

    商品房定购协议书,标的物价格比实际销售价格低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合同对标的物质量要求不明确的如何做
    合同对标的物质量要求不明确的可以协商进行补充、订立补充协议;双方达不成补充协议可以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或对标的物质量要求进行修改变更。
    合同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怎么办
    合同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减少价款,可以要求以符合约定的标的物和实际交付的标的物按交付时的市场价值计算差价;如果买受人已付款的,则可以要求返还减价后多出部分的价款。
    合同中没有对质量进行约定,如何确定质量标准
    合同中没有对质量进行约定时,确定质量标准的方式是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若是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产品质量。若是还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
    合同中没有对质量进行约定,如何确定质量标准
    合同中没有对质量进行约定时,确定质量标准的方式是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若是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产品质量。若是还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该内容由 张豪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