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伤害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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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南阳的杨女士,右半边脸从出生时就有一条长10厘米左右的胎记,2003年,她做了一次手术对胎记进行了切除,之后便在脸部留下了一条疤痕。
    杨女士祛疤的心愿能否实现呢?一则蓝-顿薰衣草精华油祛疤的电视广告让杨女士看到了希望。
    广告中,不仅有消费者的现身说法,更让杨女士心动的是,有她最喜欢的演员王-姬为这个产品做代言。杨女士说:“当时我想这么大的明星出来做广告,可能是它这个产品确实确实非常好。等于是对蓝-顿的一种信任,再加上对明星的一种信任。所以说是双重信任吧。”
    眼看广告上的产品效果显著,再加上自己对明星王-姬的信任,杨女士立即花398元购买了一盒蓝-顿祛疤组合产品。按照说明书的介绍,杨女士每天坚持使用,整整3个月,丝毫改变没有,颜色也没有发生变化。
    为什么广告上效果明显的蓝-顿祛疤组合产品在自己的身上起不了作用呢?如查没有,为什么明星王-姬推荐它呢?会不会是用法不当?或者涂抹的量不够呢?杨女士又先后两次购买了蓝-顿祛疤组合产品,而且,为了让祛疤效果更明显,按照广告上的介绍,杨女士还买了一支芦荟嗜哩。
    三次购买蓝-顿祛疤产品,连续使用9个多月,然而,杨女士苦苦等待的神奇效果却始终没有出现,带给她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看到电视广告所说的那么神奇,三个月就可以祛除疤痕。而对于我来说,已经用完三瓶了,却没有得到丝毫的改善。而我的疤呢还是在原来的位置上该有还有。”
    蓝-顿祛疤组合究竟是什么产品?杨女士开始琢磨起来,她发现这个产品的卫生许可证号是:(1993)卫妆准字10--XK—0154,只是一种普通的日用化妆品,根本不具备广告中大张旗鼓宣传的祛疤功效。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