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交通规则扣分标准
法律援助汽车交通规则扣分标准如下: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汽车交通规则扣分流程是什么
1、准备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来到当地交警大队;
2、本人拿着资料来到交警大队违章处理窗口进行业务处理;
3、要求工作人员查询本人驾照分数和车辆违章明细情况;
4、要求工作人员处理好违章后,打印出关于车辆的所有交通违章缴款单,一式三份,自己本人签字确认,并在签字栏下方写上“无异议”,本人拿两份,一份存根一份银行缴款;
5、拿着交通违章缴款单按照单上金额去指定银行进行罚款认缴。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第七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