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基于业绩的判断标准?
法律援助公司业务人员在公司金融诈骗案件中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当他们的业绩提成明显高于普通工资报酬时。对于非法集资案件,业务员如果明知或应当知道公司从事非法行为并获得高额报酬,可能被定罪处罚。而对于开设赌场罪,员工如果仅拿普通工资且不参与赌场利润分成,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目前单位犯罪案件较为常见,例如P2P平台跑路、投资平台诈骗等情况时常发生,公司涉嫌金融诈骗员工一起被抓的报道也屡见不鲜。因此,会产生一些疑问,即公司业务人员平日里的积极工作是否与案件发生后的量刑有关。今天,我将向大家提供一些法律意见,以供参考。
如果在公司内担任业务人员,在发生公司金融诈骗案件时,首先需要确定自己在公司内的职位定位,是否是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其次,需要确定是否明知或应当知道公司从事的是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自己是否获得了明显高于普通工资的高额报酬。最后,需要检查是否有参与公司转移、隐匿财产或销毁证据等行为。
综上所述,如果业务人员的业绩提成明显高于普通工资报酬,那么他们有机会被认为是直接责任人,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集资的员工该怎样判
在现实中,不少投资理财公司纷纷以高薪招揽人才,并许以高额提成。这些公司业务员,很多都是刚刚毕业、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受高额提成诱惑替公司招揽资金,触碰非法集资红线却毫不知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作为投资公司的业务员,在明知或应当知道投资公司以高息回报诱惑为手段非法吸收不特定社会公众存款,仍然为了获得高额提成回报为公司非法集资提供帮助,依法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同犯罪定罪处罚。如果有证据证实业务员明知某投资公司无支付能力,或明知有关责任人员可能携款潜逃,仍为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则构成集资诈骗罪。此外,员工属从犯,相对主犯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开设赌场罪判刑期间没有工资还会判刑吗
开设赌场罪只拿工资是否会判刑,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作为员工拿普通工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对受雇佣为赌场从事接送参赌人员、望风看场、发牌坐庄、兑换筹码等活动的人员,除参与赌场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外,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会被判刑。
结语
这段话强调了公司业务人员在工作中需要注意防范金融诈骗案件的发生,如果涉嫌违法犯罪行为,需要积极配合调查。同时,针对非法集资和开设赌场罪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了明确的判断依据和处罚标准。最后,再次强调了业务人员需要积极配合调查,否则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