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领吗
法律援助可以同时领,产假工资是公司发放,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但生育津贴一般包含了产假工资。生育津贴由公司向政府申请,员工不能个人申请;另外生育津贴只是作为产假工资的一种补偿,并不是额外发放的补贴。
一、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可同时拿吗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不可以同时领取的,法律上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或孕期的工资是由社保局来发放的,一般是社保局将生育津贴打到公司的账上,由公司发放,不足正常工资的由公司补足,高于正常工资的公司不得克扣。
二、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能同时发放。女职工生育期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三、领生育津贴还有工资吗
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生育期间的产假工资。
2018年11月1日开始施行《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后,企业只要按规定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女职工生育后的法定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所谓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以前所说的产假工资。该办法规定了从业妇女可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两项待遇,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是以本人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计发的,顺产一般为缴费基数×3个月,晚育、难产的还可另增半个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