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怎么通过机要通道
法律援助人事档案是个人身份、学历等方面的证据,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大家都知道,人事档案是不允许自己携带的,很多院校和人才交流中心都要求档案要用机要邮寄的,档案要用机要方式邮寄和流程:
档案管理单位将你的档案送到当地邮局的机要班,办理登记手续。
机要班将你的档案通过机要交通(按照中组部的规定,干部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交通邮寄,不得本人携带或通过普通方式邮寄)邮寄到本省省会城市,由省邮政局机要班登记。
省邮政局机要班通过机要交通将你的档案寄到目的省份的省会城市,当地省邮政局机要班加以登记,然后通过机要交通送达档案接收单位。
机要文件邮寄会涉及到多个部门,所以要比普通的快递要慢得多,甚至比利平信还要慢,从深圳调到广州可能就需要一个月左右,如果跨省可能会更久,慢的两个月都有可能,每个机要文件都有机要号码,可以根据机要号让档案接收单位帮查询。
机要文件是指标有“机密”密级的文件、简报、讲话材料,各种资料、报表、刊物,以文字、符号、图形、声、像等形式含有国家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的载体。
法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八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第十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