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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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是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或是否存在以下原因,准予双方离婚:1、一方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2、一方存在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一方存在吸毒、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