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证怎么办理
法律援助在所在的献血机构献完血就可以领取无偿献血证书。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无偿献血证的补办及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自1998年10月1日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公民献血后,由采供血机构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的无偿献血证。无偿献血证是奉献爱心的证明,是健康的储蓄,更是无偿献血者本人及直系亲属医疗用血后报销血费的重要凭证。
如果不慎丢失献血证请不要着急,因为献血者献血的相关信息在中心血站的档案资料里长期保存,只要献血者持本人身份证是可以随时查询的,轻易补办的话会面临再次丢失的可能。再次献血时我们会重新发给您无偿献血证,只要您正确填写自己的身份证信息,电脑录入时会自动合并献血档案,您完全没有必要担心累计献血量的问题。
当献血者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临床用血后需报销血费时,或者献血者本人需要留存献血证时,献血证是可以补办的。 需要补办的献血者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心血站一楼的血源管理科进行办理,血站工作人员会根据献血者的身份证认真核对原始纸质档案和电脑信息 ,确定无误后进行补办。当然,您原来丢失的献血证即便找到也作废了。如果献血者之前献血时未登记身份证信息或姓名出现同音不同字的特殊情况,本着保护献血者信息的原则,还需要单位出具盖有公章的证明信;如果原始档案登记的一代身份证和二代身份证号码有变更,就需要到派出所开具制式表格《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这样就能顺利补办了。
无偿献血证是至高无上的荣誉证书,保定中心血站友情提示每一位献血者_——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无偿献血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六条 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和本居民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现役军人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