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量养狗需要办什么证

法律援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农村地区开展饲养犬只业务的,需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应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一、小区狗叫扰民去哪里投诉?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居民遇到宠物扰民的问题,可以拨打110反映情况,派出所民警将到现场调查处置。
    如属于无证犬,民警将会要求狗主限期处理,逾期将由城区控犬办强制处置。
    如果涉及有证犬,民警将会对狗主进行规劝、教育,协调当事双方,以求解决问题。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处罚,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这就意味着宠物扰民,主人将要承担法律后果。如果实在不行,情节较为严重的可以上告法院来进行处理。
    二、国家关于遛狗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关于遛狗的规定,各地有不同的规定,但大体相似,如下:
    1、每天晚上7点至第二天早上7点。遛狗时必须系上狗链,并由成年人牵领,并不得进入市场、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车站、航空港以及其他公共场所;
    2、遛狗过程中,如果狗狗排泄粪便,要立即清除;
    3、在集中整治期间,对违反规定携犬出户的,将从重处罚。
    如果因为遛狗没有牵引,无狗绳等行为造成他人受伤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5、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三、动物侵权怎么承担责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第四条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