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狗有人管吗

法律援助

    农村养狗一般没有人管,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宠物发生伤人事件的,饲养人是要负无过错责任的,也就是说,除非你能证明是对方故意逗你的狗引起的损失,否则你都要负责对方的民事赔偿,平时多注意点就好了。
    农村养狗,大多数都是放养,既无狗牌,也不打疫苗,最简单的,连根狗绳都不套。狗出去咬了别人家的鸡鸭,那人家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啊,打狗看主人确实不错,不但要打狗,还会很自然地迁怒于狗主人。要知道,农村里养几只鸡鸭,那可都是家里的宝哇,谁不心疼,也别说乡下人小气,没经历过的人,是不会懂的。
    犬吠扰民、到处大小便,这都是很常见,但是,又有哪个犬主会自觉地出面处理?随地大小便,在农村也不是那么紧要,犬吠扰民,确实是投诉无门,有时候也真的是很恼。
    新农村建设逐步推进,农村环境也逐步改善,村道硬底化、接通村镇公交、垃圾统一回收(虽未分类)、宅基地确权等一系列改变,也都是为了改善村民的生活质量,缓和邻里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