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身份证为什么要那么久
法律援助因为身份证的办理,是以省为单位办理的,各市、县的身份证统一要到省里去制作,程序虽说不复杂,但是数量很大,所以要有一定的制作时间,说是要4个月,一般在3个月内就能做好,看你的运气了,有的1个月就能拿到。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身份证有以下各种用途:
1、选民登记,是指选举机构代表国家依法对享有选举权的公民予以法律认可,使其成为有权参加选举活动的选民的一项选举程序。
2、户口登记,是指在暂住地居住3日以上30日以下及未满16周岁的人员由暂住地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办理暂住登记,报公安派出所备案。
3、兵役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有服役义务的男性公民,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报名。
4、婚姻登记,是指依照法定程序,经国家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取得结婚证的行为。
5、入学、就业,入学指学童初次进入学校读书,就业指在法定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从事的获取报酬或经营收入进行的活动。
6、办理公证事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
7、前往边境管理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是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人员的通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