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从交易双方和实质内容上,主要可以划分为哪五种模式

法律援助

    B2B、B2C、C2C、G2B、G2C五种
    1、B2B模式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模式特点:交易次数少、交易金额大;交易对象广泛;交易操作规范。
    分类:水平型B2B:跨行业;垂直型B2B:某一类产品。
    2、B2C模式。
    企业通过Internet为消费者提供在网上购买商品并完成支付的运行模式。
    流程:消费者访问企业网站,向银行付款,企业通知配送站发货。
    3、C2C模式
    消费者个人对消费者个人的电子商务模式
    4、G2B模式
    B2G(business-to-government)模式是企业与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电子商务。
    5、G2C模式
    政府对公民的电子商务模式。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交易方式,将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以及消费者和政府带入了一个网络经济、数字化生存的新天地。如通过网络银行能够全天候地存取账户资金、查询信息等,同时使企业对客户的服务质量得以大大提高。在电子商务商业活动中,有大量的人脉资源开发和沟通,从业时间灵活,完成公司要求,有钱有闲。
    电子商务能够规范事务处理的工作流程,将人工操作和电子信息处理集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样不仅能提高人力和物力的利用率,也可以提高系统运行的严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五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清晰、全面、明确地告知用户订立合同的步骤、注意事项、下载方法等事项,并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证用户在提交订单前可以更正输入错误。
    第五十一条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第七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