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继续投资了该怎么退出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1、转让股权。与其他股东协商,要求其接受股权,或放弃优先购买权,让第三人受让股权,从而退出投资。
2、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在投资协议有约定的,要求公司按照约定回购股权;没有约定的,满足法定条件时,也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3、无人受让股权,又不能要公司回购股权的,出现经营僵局或股权百分之十以上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通过清算退出投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