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车在外地能办理过户吗

法律援助

    北京的车在外地能办理过户,因为异地过户时需要在车辆属地办理交易提档手续,需要提取的有车辆档案、购置税档案、养路费档案,全部办理完成后,回本地区进行上户手续办理即可,具体的流程手续:
    1、凭车辆过户资料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然后填写合同;
    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区域,车辆进行检查,拓号、照相;
    3、验车完毕后,工作人员核查手续,无误的话开始办理车辆外转;
    4、第三个工作日,携带流水单、旧车牌、旧行驶证、买方身份证到机动车服务站拿临时牌照,机动车登记证书。在落户期间车主可以挂着临时牌照开车上路;
    5、车辆档案提出来以后由北京市车管所直接邮寄到异地车管所,档案到异地后买方本人前去办理车辆的落户上牌手续即可。
    北京的车在外地能办理过户的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号牌;
    6、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证明;
    7、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8、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9、使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给非使馆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10、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11、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本市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迁出地和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