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落户流程有哪些?

法律援助

    毕业3年内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处理过程。
    1、申请人持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填写《户籍登记表》,向定居地所在分局的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资料不完整的,发行《户籍资料补正通知书》的提交资料完整的,检查后,发行不符合条件的《不受理通知书》,发行符合条件的《允许转入证明书》或《允许转入通知书》。毕业3年以上在汉就业创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定居处理程序
    1、申请人持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填写《户籍登记表》,向定居地所在分局的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资料不完整的,发行《户籍资料补正通知书》的提交资料齐全的,审查后发行不符合条件的《不受理通知书》,发行符合条件的《户籍申报受理书》
    3、分局审查后,发行不符合条件的《不批准通知书》,发行符合条件的《转入证明书》或《批准入籍通知书》。武汉大学生落户网上办理流程:申请提交材料申请人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武汉公安云端窗口”,按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相应落户需提交材料电子档,并网上提交。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凡发现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由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接收审核信息公安机关自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电子卡包”APP推送消息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选择领取“准迁证明”方式网上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现场领取。在办理定居手续的市外转入的情况下,在允许转移证明书向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转移证明书后,持有户籍转移证明书允许转移证明书。申请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定居地派出所的户籍窗口办理定居手续,发行户籍簿。在市内转移的情况下,持有入籍通知书。申请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定居地派出所的户籍窗口办理定居手续,发行户籍簿。申请身份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武汉市公安局关于办理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的公告》第三条第二款
    办理落户可选择以下两种渠道:
    (一)网上办。申请人通过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武汉公安云端窗口”(使用手机“电子卡包”APP或“支付宝”APP扫描“http://ydck.whga.gov.cn”网站二维码),拍照或扫描上传需提交材料,网上审核通过的,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到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领取《准予迁移证明》。
    (二)窗口办。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到拟落户地的所在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办。有随迁人员的,5个工作日办结;无随迁人员的,材料齐全现场办结,开具《准予迁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