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的区别
法律援助指令性计划也称为命令型计划,是指由上级计划单位按隶属关系下达,要求执行计划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完成的计划。
指导性计划是社会主义国家下达给部门、地方和企业参照执行并运用经济杠杆来保证实现的计划。 区别:
国家指令性计划是国家下达的带有强制性质的,执行单位必须保证完成的计划。实行计划管理的一种形式。旨在保证国家重点建设任务的完成和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用较广。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指令性计划的作用和范围逐步缩小。
指导性计划不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国家下达后,各部门、地方和企业可以参照执行,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条件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修改;指导性计划是粗线条、有弹性的,它涉及的企业众多,情况各异,需求复杂;指导性计划具有间接性,需要国家运用税收、信贷、利息等经济杠杆、经济政策和经济法规引导企业去执行和完成。指导性计划的特点是:能自觉地运用价值规律,运用经济手段,通过调整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贯彻和实现计划。实行指导性计划,一方面可以体现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另一方面也可以给企业留有相当大的机动余地,给企业更多的生产和经营的自主权,使它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指导性计划具有较为广泛的适用性,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内容。 管理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