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察为什么怕检察官?
法律援助律师分析:
简单地说,警察工作形式属于粗放型,工作目标一般都是处置紧急状态,加之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突如其来各种危险,这就使得警察在工作中容易留下疏忽、过错、乃至犯罪而检察官工作与警察工作应该是恰恰相反,检察官工作属于缜密型、法官思维敏锐、逻辑性强,工作环境安全、舒适,工作目的就是查明事实、厘清是非,一旦工作起来完全没有后顾之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