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国家没有引渡条约

法律援助

    我国已和54个国家签署引渡条约,其中37项生效。除了这54个国家外,其他国家都没有和中国建立引渡条约。具体有以下国家:美国、澳大利亚、德国、加拿大、比利时、瑞典等其他国家。
    签署引渡条约的54个国家包括泰国,俄罗斯,白俄罗斯,保加利亚,哈萨克斯坦,蒙古,吉尔吉斯斯坦,乌克兰,柬埔寨,乌兹别克斯坦,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立陶宛,大韩民国,老挝,菲律宾,秘鲁,突尼斯,南非,西班牙,法国,意大利,安哥拉等。
    中国的引渡条约国主要分布在亚洲地区,欧洲除俄罗斯、罗马尼亚、法国、西班牙、乌克兰、葡萄牙等国之外,美洲除秘鲁、墨西哥、巴西之外的所有国家,还有非洲的大部分国家,都未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
    我国还同36个国家缔结了双边引渡条约,包括澳大利亚、法国、韩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为我国打击犯罪,与相关国家开展引渡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维护了我国的国家利益。
    引渡制度是一项国际司法协助的重要制度,是被请求方应请求方的请求,将其管辖范围内而被请求方指控犯了某种罪行或已被判了刑的人,移交给请求方以便起诉或执行刑罚。
    在国际法上,国家没有必须引渡的义务,引渡的法律依据应为引渡双边条约、含引渡条款的国际公约以及相关国内立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0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缔结了引渡条约的国家
    截至2018年9月,除了世界上37个国家外,其他国家都没有和中国建立引渡条约。具体有以下国家:美国、澳大利亚、德国、加拿大、比利时、瑞典等其他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