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济支付和共济缴费区别
法律援助首先概念不同。共济支付,是指家庭共济资金可以支付共济成员在定点医院或药店发生的医保报销后的医疗费用,不包括自费费用。而共济缴费,是指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购买“沪惠保”等。其中,居保参保缴费将于第四季度开始。从定义上看,共济支付是看病所花费用,而共济缴费是需要看病所交的保费,二者意义不同。
共济支付指家庭共济资金按共济成员医保结算先后顺序,用于支付自负医疗费用。共济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自负医疗费用,如果是职保人员,须先用本人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用完本人历年结余资金后,可按规定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如果是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因其本人无个人账户,可直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想要使用家人的共济账户余额的话,则用户需要在使用前先绑定其他家庭成员的医保卡。绑定完成之后,家庭成员在使用其本人的医保卡挂号或是买药时,则可以从共济账户余额中扣钱了。
共济缴费是指共济成员使用家庭共济资金,缴纳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购买本市商业健康保险专属产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