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业能办个人营业执照

法律援助

    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
    工业、手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开采和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矿产开采,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修理等;交通运输业,是指从事公路、水上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等;饮食业,是指从事饭馆、菜馆、饭铺、冷饮馆、酒馆、茶馆、切面铺等;建筑业,是指从事土木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设计、房屋修缮等;服务业,是指从事理发、照相、浴池、洗染、旅店、刻字、体育娱乐、信息传播、科技交流、咨询服务等。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哪些: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1、工业、手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开采和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矿产开采,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修理等;
    2、交通运输业,是指从事公路、水上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等;
    3、饮食业,是指从事饭馆、菜馆、饭铺、冷饮馆、酒馆、茶馆、切面铺等;
    4、建筑业,是指从事土木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设计、房屋修缮等;
    5、服务业,是指从事理发、照相、浴池、洗染、旅店、刻字、体育娱乐、信息传播、科技交流、咨询服务等;
    6、其他行业,是指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其他行业。
    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设立步骤
    设立个体工商户,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其中,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
    (3)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的身份证明书(身份核证文件)。
    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1)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根据《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成都市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将不能再有"成都市"这一行政区划名称,而只能用所在区(市)县的行政区划名称。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请在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登记之前,详细阅读《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本告知单,并请到各区县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营业范围为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但不包括特许经营。其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详细上面已经介绍的很清楚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设立步骤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哪些,大家也有了初步的了解,具体的内容我们可以到现场根据工商局的要求操作,作为一个个体户我们一定要按照国家的相应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经营的范围也要在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做一个懂法守法合法的良好个体工商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二十二条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样式、电子营业执照标准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