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造假资料办理北京市户口去哪里举报有人知道吗??要管事的,必有重谢。

法律援助

    有人造假资料办理北京市户口去市公安局举报。
    户口本造假要负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法律责任,如果是公安部门参与的话可以到公安部门的纪检、检察院等部门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户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社会服务管理、国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户口管理也就成为近现代社会最主要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统,其限制甚至镇压职能将完全褪去,而协调、服务职能不断增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