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转载他人文章,是否需要支付作者稿酬
法律援助商用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稿酬,否则将承担民事责任。《著作权法》规定了侵权行为,包括未经许可发表他人作品、冒名顶替、篡改、剽窃、未支付报酬等行为。对于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且未支付报酬的行为,法律要求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作为商用是需要向作者支付稿酬的。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拓展延伸
网站转载他人文章:法律上的著作权和版权问题
在网站转载他人文章的情况下,涉及到法律上的著作权和版权问题。根据著作权法和版权法的规定,未经原作者授权,擅自转载他人文章属于侵权行为。转载方应当尊重原作者的知情权和署名权,并与原作者协商支付稿酬。否则,转载方可能面临法律追责,包括承担赔偿责任和承担行政处罚。因此,为避免法律风险和维护版权秩序,网站在转载他人文章时应当尊重原作者的权益,与原作者进行合法合规的授权和付费协商,确保转载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这样可以维护良好的版权环境,促进文化创作的繁荣发展。
结语
遵守著作权法和版权法,尊重原作者的权益是转载他人文章的基本原则。未经授权擅自转载他人文章属于侵权行为,转载方应与原作者协商支付稿酬。保护版权秩序,维护良好的版权环境,促进文化创作的繁荣发展是我们应当共同努力的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章 著作权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十七条 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在2021年6月1日前已经届满,但依据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仍在保护期内的,不再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四节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四十八条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视听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视听作品著作权人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