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长和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谁才是真正的美国司法机构的老大?
法律援助美国司法部长和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谁才是真正的美国司法机构的老大?美国司法机构领袖是美国大法官,美国司法部长虽然名字中有司法两个字,实际属于行政部门,不属于司法部门。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是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门的领袖,并主管美国最高法院。在美国司法部长行使的是行政权,是美国司法部的最高行政长官,属于行政机构里而不是司法机构。美国司法部长,是美国司法部的最高行政长官。司法部长被认为是美国政府首席法律顾问,他职责是替美国政府处理法律事务及对美国司法部门进行监督。美国司法部长是美国总统的内阁成员之一,是内阁中唯一不使用“Secretary”作为名称的内阁成员。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