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一是什么样的?

法律援助

    四个一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的概念:
    其精神实质可以概括为“四个一”:即要实现“一个执政本质”,这就是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体现“一个根本要求”,这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明确“一个重要途径”,这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
    要完善“一个执政方式”,这就是坚持依法执政。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4年9月16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会委员194人,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152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同心同德,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