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丢了再婚怎么领结婚证
法律援助本人带身份证去法院档案室复印判决书盖章,再找主审法官开生效证明,就可以了。
一、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补办?
离婚判决书丢了补办方式如下:
1、判决书丢失,可到法院查档案,然后持法院盖章的复印件,再次申领结婚证。再次申领结婚证时,婚姻登记处需查看你的离婚证明,由于是由法院判决离婚,需出示判决书;
2、如果持有的离婚判决书丢失了,也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进行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就可以了,其效力等同于原件。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如已有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则不需要再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成离婚证,两者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
二、法院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解决
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丢了,若当事人需要用到离婚判决书时,那么当事人只能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所在法院的档案室查阅,当查找到档案后,将其进行复印,复印后再加盖有关部门的印章就可以了,该复印件的法力效力等同于原件。注意,离婚判决书的效力和离婚证的效力是一样的。所以,不管在哪里登记结婚,只需要向民政局出示判决书就可以了。
三、民法典双方法院离婚判决书丢了该如何办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刚办理不久的离婚案件,丢失方可以找主办案件的法官补办。法官会为其重新复印判决书并盖章。丢失方也可以到离婚诉讼的法院档案室调取档案。当事人带着相关证件到该法院档案室调取案件材料,然后进行复印并到相关部门盖章。补办后的离婚判决书的法律效力跟原判决书一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