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档案怎么放到个人档案里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联系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按照要求把党员材料放入档案。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二十八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