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比对的主要方法
法律援助首先,确定好比对的依据。在侵权判断中,作为比对的依据应当是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专利时提交并经授权公告的图片、照片,而不应当是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之后制造的专利产品。
其次,对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对比,应当进行要部分析、整体观察与综合判断,看两者是否具有相同的美感。比对的重点应当是专利权人独创的富于美感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对应部分,看被告是否抄袭、模仿了原告外观设计中的新颖独创部分。因为前者确定了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只有当专利产品的外观与专利权人申请外观设计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与照片相同、并经双方当事人均认可时,才可以直接将两个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比较。
一、外观专利侵权遵循原则有哪些
外观专利侵权遵循原则有:
1、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与被诉侵权外观设计或反映被诉侵权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进行比较,而不是与被诉侵权外观设计进行比较;
2、根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相似,而不是以外观设计专利技术领域的普通设计师的观察能力为标准;
3、在判断外观设计是否构成相同或相似性时,应以整体观察和综合判断为原则,即观察授权外观设计和被起诉侵权设计视觉部分的所有设计特征,综合考虑影响产品外观设计整体视觉效果的所有因素后做出判断。被起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没有差异的,应当认定为相同;如果整体视觉效果没有实质性差异,则应认定为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