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弄身份证要什么
法律援助第一次办理身份证需要以下材料:
1、《常住人口登记表》,带有未成年信息的那一本,即能显示未成年和父母关系的, 申领人带着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未成年的半身照片, 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居民户口簿》;
6、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居住证等;
7、如果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还需带上未成年的《出生证明》,未成年人需由其监护人陪同申请领取。
8、 缴纳工本费。公安机关会在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
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以当地户籍文件为准,首次办理或者过期补办工本费大约20元、丢失补领工本费大约40元)。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