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弄身份证要什么

法律援助

    第一次办理身份证需要以下材料:
    1、《常住人口登记表》,带有未成年信息的那一本,即能显示未成年和父母关系的, 申领人带着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未成年的半身照片, 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居民户口簿》;
    6、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居住证等;
    7、如果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还需带上未成年的《出生证明》,未成年人需由其监护人陪同申请领取。
    8、 缴纳工本费。公安机关会在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
    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以当地户籍文件为准,首次办理或者过期补办工本费大约20元、丢失补领工本费大约40元)。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