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消防安全三字歌
法律援助山野上,家庭中,不玩火,记心间,讲安全,无后患,庆佳节,防火情!
个人建议:
消防安全重于泰山,在生活中一定要学会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特别是家庭消防来说,可以在家中常备灭火器,如果厨房一旦着火的话,一定要用锅盖及时的盖住,千万不可以贸然泼水,这是非常危险的,如果是新装修的房屋,烟感器一定要裸露在外,这样才可以在发生火情之前提前进行报警。从而保障你的生命安全,作为父母来说,在家庭教育中,一定要多去教育自己的孩子,消防安全,只有防患于未然才可以降低损失。
消防三字歌:
人生路,长漫漫。五千年,火陪伴。恰用火,送温暖。如大意,受灾难。火着起,条件三。可燃物,氧助燃。点火源,紧相连。三去一,火自完。灭火法,有四点。一冷却,二隔离。三窒息,四抑制。多学习,常操演。遵法规,不蛮干。谁主管,谁负责。防火制,落实坚。本灭火,法全面。初期火,会全歼。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第五十五条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由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五十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职务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第五十七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