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毕业生租房补贴
法律援助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申请之日起距毕业未满5年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提供自主创业的相关凭证;
3、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在单位所在地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区视同一个地区)没有产权住房(含公寓);
5、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发放补贴意见。
租房补贴按博士2500元/月、硕士1500元/月、本科1000元/月的标准分季度发放,保障期为3年。购房补贴博士10万元、硕士6万元、本科生4万元,按照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大连市行政区域内解决高层次人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的住房保障,适用本实施细则。本地新晋的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等尖端人才,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高校毕业生申领租房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
3.在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三条,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