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上可以添加内容吗

法律援助

    格式合同的修改并没有法律上的障碍,民法上的合同遵循双方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即可。但是一般实践中,订立格式合同的一方处于强势地位,往往并不会同意针对格式条款的修改。因此法律针对格式条款也进行了一定的限定,要求提供方针对重大利害关系条款必须尽到合理的提醒义务(比如加粗黑体等方式),否则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因此针对修改合同问题,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